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出现上述情形,只是肇事逃逸,交强险应该赔偿第三者的损失。但是商业保险对于肇事逃逸的一般不予赔偿。
针对交通肇事逃逸了交强险赔付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交通肇事逃逸的,机动车参加了交强险的,交强险应当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虽然逃逸,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伤的,保险公司还是应该赔偿,因为交强险制度的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第三者的正当权益。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