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被害人因事故受伤住院,住院费用按责任认定比例是要支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支付(1万元),也可以协商由对方先行垫付,当然己方也可以垫付,最后凭医院发票要求赔偿,如果对方垫付的,可以在以后赔偿款中扣除,都没有的,还可以申请救助基金。
针对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因受伤住院怎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人伤没住院应按下列标准予以赔偿: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3、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