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转移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针对转移养老保险流程怎么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到常州社保中心A区1-10号窗口申请,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常州社保中心寄送给转出地社保机构,打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后再寄回常州社保中心,次月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终止转移人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常州社保中心收到《审批表》录入信息即可完成。
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