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责。保险公司董事会要对公司内控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定期研究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主要内控政策、重大风险事件处置应当提交董事会讨论和审议。董事会具体承担内部控制管理职责的专业委员会,应当有熟悉公司业务和管理流程、对内部控制具备足够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成员,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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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包括:召开股东会会议,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制定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的计划;决定设立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会职权包括。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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