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超生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会补偿费”,征收数额少于违法生育的公民,一般为300元至800元不等。该法出台以后,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公民,因此,对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胎的公民不应再征收超生社会抚养费。
针对请问哪些情况需要征收二胎社会抚养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社会抚养费征收目前已经不征收,也就不存在什么具体程序了。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依法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离婚生二胎社会抚养费不用征收。因为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为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特殊许可的,可以再行生育。若违反前述规定生育子女的,才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