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的形式要符合民政机关的要求 如何写离婚协议书内容固然重要,但是离婚协议的形式却往往被当事人所忽视。想必大家都知道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到民政机关办理登记手续,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首先就要有一份合格的离婚协议,如果你写的离婚协议不符合登记机关的要求,他们是不会给你办理登记手续的。比如说,有一个当事人找我给她看离婚协议,我只看了她离婚协议的标题我就告诉她,这个协议民政机关通不过,为什么呢她的离婚协议的标题写的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这样写为什么不行。首先离婚协议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光光是财产问题,还涉及到你们夫妻双方是否同意离婚、孩子有谁抚养等很多婚姻家庭的问题,你这个协议的标题限制了你这个协议的内容,民政机关怎么能够通过呢所以大家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不要单单重视了内容,而忽视了形式,从而在民政机关吃闭门羹
针对民政机关的离婚协议书中需要注意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几点,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一,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第二,离婚协议书中的内容不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离婚协议书中不侵害国家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
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协议内容是否合法。不能出现限制一方结婚的约定。 2、注意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否约定明确了。 3、注意对方是否存在隐瞒共同财产的情况。 4、协议的内容应当有利于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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