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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滥用股东权利是指公司股东故意违反法律或者章程的规定,不正当地行使股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1)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2)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常见表现形态。第一,滥用查阅权。第二,滥用表决权。比如股东拒不出席股东(大)会导致法定人数无法达到,这种情形下常常需要对法定人数有例外规定。第三,滥用自益权。第四,滥用诉权。比如各国对诉权的限制,或者设置前置程序防止公司受到股东的恶意诉讼,或者采用集团诉讼防止无休止的诉讼等因此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具体侵害了什么行为,构成犯罪的,就要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
滥用股东权利构成犯罪。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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