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撞死人处罚的相关规定是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为了家人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各位司机朋友珍惜生命,避免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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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的相关规定如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的,处以拘役和罚款:追逐竞车,情节恶劣;酒后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严重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上述第三项、第四项直接负责,依照规定处罚。有前两种行为,构成其他犯罪,依照规定处罚。
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15日处罚修改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按“危险驾驶罪”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以拘役、并处罚金,即“醉驾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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