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分公司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办理营业执照: 1、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总公章、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总公司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设立分公司文件、股东会决议(加盖总公司章、股东签字); 4、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包括有关资质证复印件)加盖总公司章; 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 6、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书及身份证原件; 7、建筑行业总公司在外省需要入并手续。(在市政务大厅建设窗口) 二、刻章: 1、分公司正副本原件、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3、带存根的介绍信; 4、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 1、总公司组织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总公司章;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公章。 四、税务: 1、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分公司组织机构证(原件、复印件); 4、分公司营业场所证明原件(复印件); 5、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复印件); 6、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7、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总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总公司出具的股东会决议、章程(复印件); 10、总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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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营业执照需要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企业字号、注册资金等。 另外帮人代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具体应提交的资料如下(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申请登记的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供有关许可证或批复文件复印件。
办理公司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下列材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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