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提高企退人员养老金按年龄段月增100-230元 ■按年龄段每月增发100元~230元 ■缴费年限每多一年每月多领4元 ■高级职称人员每月再增发160元~260元 陕西省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昨日召开。记者了解到,我省调整企退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去年年底前退休的企业人员,基本养老金按年龄段及缴费年限进行普遍调整,调整金额为100元——230元+(4元×缴费年限)。普调后,再按政策向部分群体倾斜。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和省政府批准,对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含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100%退休金的老工人,下同),从2012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 省人社厅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精心组织,确保调待工作平稳实施,调整数据真实、准确。全省养老保险经办系统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全力以赴做好发放工作,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最短的时间内,一分不差地发到退休人员手中,让广大企业退休人员能够幸福、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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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56元。2.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每人每月增加2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 二、调整标准 (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 (二)在 (一)项调整基础上,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同时,按本人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3%。 (三)在 (一)、 (二)项调整基础上,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6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 (四)在 (一)、 (二)和 (三)项调整基础上,对艰苦边远地区(桑植县、江华瑶族自治县、城步苗族自治县、麻阳苗族自治县、新晃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吉首市、泸溪县、凤凰县、花垣县、保靖县、古丈县、永顺县、龙山县)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 (五)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认真落实相关解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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