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可以在其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只要当事人的户口还在原地未办理迁移手续的,孩子就可以落户在该住址; 2、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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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一般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 2、准备的证明有,计生部门的准生证。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持以上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即可。 3、建议最好不要使用托人办的出生证明,因为有可能是伪造的,这样的话会给你增添很多麻烦。你可以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一个亲子鉴定,这样也可以上户。
新生婴儿正常上户口,拿父母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和孩子出生证,选择父方或者母方的户籍地派出所或者当地公安机关的办证大厅,申请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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