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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要求对房屋拆迁进行征收?

2022-07-10 18: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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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7-10 回复

专业分析:

一、政府部门有权对产权不明的房子进行征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二十六条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政府部门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权对产权不明的房屋依法作出征收决定,但应依法作出补偿安置。 二、征收部门绝不能以产权关系不明确、被征收主体不明确为由就降低或不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应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予以公告,同时明确补偿决定应当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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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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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能对公民房屋进行征收的,只有国家,而国家不会轻易行使这项权利。只有当涉及公共利益的时候,国家才会出面对房屋进行征收征用。所谓公共利益是指一定范围内,不特定多数人的共同利益,它是包括国家利益、阶级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在内的公共物质利益和精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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