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分析: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对事故进行核查。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应当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注明理由,送达当事人;经核查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的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并书面告知当事人,说明理由;经核查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应当告知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并通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