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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需要那些东西?

2022-06-27 14: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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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27 回复

专业分析: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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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在大陆与外国人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大陆居民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申请时携带的证件包括: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等证件。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有2种情况。如下:1、中国公民和外籍人士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必须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外籍华人要分别带着:中国公民带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明。外国人、外籍华人要带护照或身份国籍证明、外国人居留证件或身份证、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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