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程序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时限,从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第二日起计算,申请时限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终止之日。 复议工作由法制部门负责。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或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车管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向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法制部门或车管所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对各区县交通(巡)支(大)队下属的执勤队及车管所各分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各(巡)支(大)队及车管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执勤队及各车管所分所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对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不收费。
针对交警处理事故不服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处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处理不服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依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双方各自的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在收到事故责任认定书时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不服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