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辞职应当进行下列程序: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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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 3、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周期: 员工离职必须有一个离职周期,离职周期视员工所处的职级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基层(一般员工、基层管理人员)的离职周期一般为3天或3天以上,中层(部门主管、部门经理)的离职周期一般为7天或7天以上,高层(总监)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4天或14天以上,高级管理者(副总经理及以上)的离职周期一般为1个月或以上。 离职管理交接: 离职手续的办理和交接切不可以口头形式进行,必须有书面文件资料存档,否则视为该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仍未解除,存在极大的隐患。另一方面,离职的交接必须尽可能的详尽、清晰,否则会造成新接任人员不熟悉上一任人员情况、信息资料没有移交完全,工作中断,陷于离职纠纷中。 离职手续应该有《离职职员申请表》、《离职职员工作交接单》。员工必须首先完整填写《离职职员申请表》的各项信息,交直属部门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公司高管签字同意后,开始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交接内容: 离职交接包括与本部门间的工作交接、与行政部间的门禁卡、名片、工装、办公用品、电脑、车辆的交接、与人力资源部的制度文件交还等,有三类资料的交接非常重要: 技术资料交接——包括技术研发信息、产品配方、技术测试信息等,一般交给技术部负责人; 客户资料交接——包括客户的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地址、电话、个人兴趣爱好、曾发生的业务记录等,一般交给客服部负责人; 帐务资料交接——包括应收、应付款记录、预支款项交割等,一般与财务部进行交接。 注意,只有在所有交接手续办理完成后,方结算领取薪资。
1、提出书面辞职申请。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离职申请审批。 3、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工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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