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责任; 8、应对提终止合约情况做出约定。 二、签订简单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应注意的事项 1、查看身份证明,外省市人员在本地居住是否有合法居住证明; 2、承租人租房用途,并在合同中约定不得有违法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没有房屋所有权合法凭证;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意见的; 4、权属有争议的; 5、属于违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 7、已经抵押未经抵押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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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于退房的话题,在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存在者一定数量的纠纷,其中有一部分是因购房者提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单方退房引起的纠纷,但是购房者提出退房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不仅达不到退房目的,反而还要承担单方违约责任,因此购房者单方提出退房前,一定要审视自己提出的退房要求是否符合一定的退房条件。退房的条件有那些类型对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可以退房的条件主要包括约定条件与法定条件两种。约定条件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可以退房的条件。
正常离职,公司不让走,公司违法,公司需配合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擅自离职,给公司造成实质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但不让走,不给办理辞职手续,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劳动局监察大队,由监察大队责令单位改正;监察大队协调不成,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决议下来后公司拒不执行,劳动者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辞职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当天,公司需结清劳动者工资,并办好离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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