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针对失业人员辞职后如何赔偿失业保险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相应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 具体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1、失业保险金;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 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补贴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相应的,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 具体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