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针对我有一个亲戚2010年11月份经人介绍结婚,女方要彩礼7万余元(当时由于年龄不到并没有办理结婚证)问一下能不不能要回彩礼。,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要离婚彩礼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结婚不到一年女方要离婚彩礼能不能要回,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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