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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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在医院死亡,首先应判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不是医疗事故,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则需要赔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患者家属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通过鉴定结果请求相应赔偿。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双胞胎婴儿窒息死亡医院的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按实际支付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陪护费按平均工资计算;丧葬费按当地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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