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扶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这一期限并不是绝对的,该“意见”第二十条同时指出:“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须负担必要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针对抚养费给付期限多久?,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