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辞职的,是可以把社保转移到老家的。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转移的账户金额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针对苏州保险交了八年买回老家还能用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辞职的,是可以把社保转移到老家的。 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 2、具体的时间规定: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条件从园区用人单位向区外社会保险统筹地区用人单位流动的参保员工,办理材料 (1)自助办理参保人员应通过中心网站个人业务、园区社保和公积金APP及业务大厅自助服务触摸屏等自助渠道办理。 (2)现场办理自助渠道无法办理的,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市民卡,至柜面现场办理3)单位经办人代办,如本人无法至柜面现场办理的,可委托原关系所在单位经办人代办,受托人需带好双方身份证原件《社保转出开具凭证单位代办介绍信》社会保障市民卡 (4)直系亲属代办,受托人需带好双方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社会保障市民卡注:参保单位有义务为参保员工申请制办社会保障市民卡及领取社会保险(公积金)查询初始密码。办理流程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转出:中心审核相关材料后,给参保人员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2.参保人员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申请,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填写《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3.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条件的,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并发至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行政区划代码为320540)。 4.中心在收到《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邮寄或通过网上平台传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划出基金(江苏省内一般账户养老基金不转),终止其园区的养老和医疗关系,将信息做好备份。 5.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接续好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医疗个人账户,记载转移信息,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人员所在的转入地用人单位或个人,办理时限与费用,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办理费用:免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