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本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高速公路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一)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二)未及时督促高速公路经营者履行养护义务的;(三)收取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或者罚款不开具合法票据的;(四)违法扣押车辆、工具或者使用依法扣押车辆、工具的;(五)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六)有其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行为的。
针对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为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高速公路行车不应该: 1、超速驾驶; 2、紧急车道超车; 3、紧急车道停车没有放置警示牌; 4、慢车占据快车道右侧超车; 5、变道不打转向灯; 6、没有保持合理车距; 7、匝道口停车滞留; 8、高速出口倒车; 9、进入隧道不开车灯; 10、疲劳驾驶。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