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

2022-09-28 15:26:39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8 回复

专业分析: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明确界定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能因遭受“物质损失”而提起,在立法层面排斥了对精神损害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可能。对于物质损失如何定义,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在司法解释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包括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在理解“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时,应当把握物质损失与犯罪行为之间的有机必然联系,如因伤造成的误工损失就应属于预期必然遭受的损失。对无法认定、或然率较大的损失,则不能定义为“必然遭受的损失”。认为物质损失包含精神损失的学术观点,目前无法律依据。

展开更多

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损害赔偿请求权范围?,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陈丽霞律师

广东宏力律师事务所

被害人对被告人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支付的治疗费、康复费、误工费、残疾设备辅助费、丧葬费等,刑事案件需要注意两点。1、受害人要求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2、被告人非法占有、处分被害人财物造成的损失。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对普通的民事诉讼赔偿范围较小,原则上只支持实际的物质损失,除了交通肇事罪外,一般都不支持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失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第41问-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为两类:第一类是人身损害赔偿,包括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院伙食补助费 (6)被抚养人生活费 (7)丧葬费;第二类是财产损害赔偿,包括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