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2-05-09 11:00:57
推荐答案

甘肃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5-09 回复

专业分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把喷过敌敌畏的蔬菜未冲洗净,到集市出卖,致购食者多人中毒;误将毒药投入饲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装过农药的口袋与粮食口袋混杂在一起,把瓶装敌敌畏与瓶装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误用农药口袋装粮食,误用敌敌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就构成过失投毒罪。如果没有引起中毒的行为表现,或者致人中毒的行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例如误将毒药当作药品给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可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本法规定,只有发生法定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未发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不构成本罪。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一特征是本罪区别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关键所在。

展开更多

针对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构成本罪,必须实施引起中毒,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如把喷过敌敌畏的蔬菜未冲洗净,到集市出卖,致购食者多人中毒;误将毒药投入饲料中,致使大量牲畜食后中毒等。在日常生活中有的把装过农药的口袋与粮食口袋混杂在一起,把瓶装敌敌畏与瓶装食油放在一起,因不慎误用农药口袋装粮食,误用敌敌畏炒菜,以致造成多人中毒死亡的严重后果,就构成过失投毒罪。如果没有引起中毒的行为表现,或者致人中毒的行为并不危害公共安全,均不能定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例如误将毒药当作药品给特定人服用致死,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可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本法规定,只有发生法定严重后果,即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才能构成本罪。未发生中毒后果,或者造成的后果尚未达到法定的严重程度,不构成本罪。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引起中毒,造成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对这种严重后果应当预见,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严重的中毒事故。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这一特征是本罪区别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关键所在。

刘新旺律师

河南隆翔律师事务所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构成要件如下:侵犯的对象为公共安全,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造成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