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个从知道权益被侵犯之日起的时间概念。如果2010年才发现这个问题,就是从这个时间开始算知道权益被侵犯,所以起诉时效没有超过。你的小舅和其他姨可以共同找你二舅交涉,要求更改。如果他承认这个事并且愿意协商处理,你们的两个舅和五个姨可以就此事达成新的协议并形成书面协议,大家签字按手印(过盖章),这样不办理过户也可,待拆迁时,凭此办理拆迁房屋分配有关手续。如果你二舅不同意,你们可以共同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你二舅,要求更改桩基证和房产证的户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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