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费用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针对工伤赔偿标准都有哪些?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工伤经济赔偿标准工伤经济赔偿标准:指工伤职工因工伤或职业病而在月平均工资前12个月内进行的。个人工资高于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以上,按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60%的,按计划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统筹区职工平均工资按60%计算。支付工资是指到期工资(包括加班、各种补贴等),不是实际工资。暂停和保留期的付款不按此支付。工资的停留期以医院出具的休假表为准。
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