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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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我国城镇职工按规定需要缴纳保险费用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险种。至于缴纳费用的工资核定标准及其中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的比例,需要参照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通知为准。部分地方会将生育保险归于医疗保险内,而生育保险只需单位缴费,个人不用缴费;医疗保险中个人缴费比例根据员工户口的不同而不同;工伤保险个人不须缴费,由单位缴费,其中单位缴费比例根据公司所在的行业危险程度的不同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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