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职工出现哪些情况能认定工伤,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职工出现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和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和场所,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暴力等伤害;患职业病;工作原因受伤或外出时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其他情形。
国家建立工工伤保险制度,其目的是对劳动者发生工伤时的一种权利救济,但这种救济,是针对劳动者因主观无恶意的行为而受伤的一种补偿。但同时不是所有的伤害,都能被认定为工伤,国家针对一些故意、违法和不应提倡和严厉禁止的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坚决不能认定为工伤。虽然我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劳动者构成工伤的情形,做了相对较为广泛和倾斜性的认定。我们国家还是以立法的方式,坚决禁止一些违反公序良俗,和因违法乱纪受到伤害的行为,被认定为工伤。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显而易见,因为上述三种情况严重违反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序良俗,破坏了正常的人类价值观,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不提倡的,因此坚决不能认定为工伤。这三种情况虽然不多见,但还是请劳动者谨记在心,并能彻底杜绝,以便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