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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损坏小区设施怎么办

2023-05-23 1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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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5-23 回复

专业分析:

这涉及至业权划分的问题。 1、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售房合同中保留楼外立面、楼顶、停车场等物业的特别权益,则与建筑物相关的所有公共空间、设备设施的所有权应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而由此产生的任何收益也应归全体业主共有; 2、物业管理费不包括自行车管理费,如何收取该费用应由该部分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物业公司承担保管人的责任; 3、物业公司在物业管理过程存在过错,造成物业毁损的,应承担责任; 4、个人不能单方与物业公司解约,应选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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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破坏小区公共设施情节严重,要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损失不大,可以依照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损失较大,会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果该业主三次以上破坏公共设施可以对其进行起诉,有法院来裁定和处置他,或者要求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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