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将职工的缴费多少与享受待遇挂钩,更加公平合理。困扰很多市民的养老、医疗等保险不能随本人就业流动而转移的问题,将得到解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解读下月实施的《社会保险法》时称,该法明确了社保转移接续问题: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跟人走,实现到哪里定居、在哪里领取。人社局称,《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个人或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其中,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将职工的缴费多少与享受待遇挂钩,更加公平合理。据介绍,目前社会保险无法实现地区间统筹,外来工即便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回到家乡后也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养老保险等也能累计计算。
针对职工到达退休年龄不能转移社保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若缴费年限不够,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分以下两种方式缴费至满15年: 1、延长缴费 2011年7月1日及以后(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时办理退休手续,并从批准退休之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2、一次性缴费 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即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申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2011年7月1日及其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满5年时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退休手续,从完清缴费的次月起发给基本养老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