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8条规定进行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针对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是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交通事故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方式为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多个被抚养人生活费法人计算方式如下: 以最小的被扶养年限为基准,将相同的被扶养年限分成段。计算每段中各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额。计算每段中所有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总额。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每年赔偿标准×每段被扶养年限;多个被扶养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合计=每段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总额之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