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保险欺诈行为的蔓延,对我国保险业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或许有助于反欺诈行为的实施: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从法制的角度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准确界定,有利于依法监管。相对于人为制造保险事故的“硬欺诈”,夸大合法索赔的“软欺诈”更加难于防范。我国《刑法》第198条为打击保险“硬欺诈”提供了法律依据,但由于保险活动的复杂性,保险欺诈活动的手段也不断翻新,各种保险“软欺诈”具有难以观测和界定的特点。建议在对保险法修改中,完善对各种“软欺诈”的处罚,在条件成熟时再制定专门的反保险欺诈法。 第二,应设立专门的调查管理机构或岗位,统一开展疑难案件的调查处理和监控管理工作,或聘用注册商业咨询公司的专业调查人员进行疑难案件的调查取证等技术工作,以保险调查工作的技术专业化和职业化来对抗保险欺诈的专业化。同时,在保险公司中也设立专门的调查机构,对于可疑投保和赔案进行先期调查等。 第三,加强保险行业内的信息收集与交流。目前,我国反保险欺诈工作仍然处于单兵作战状态,由于业务上的竞争关系,各家保险公司之间没有高效可共享的信息平台。从制度的角度上,这种割据状态给保险欺诈者以可乘之机。因此,可以考虑由保监会统筹,建立全国保险业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全国范围内除商业秘密外的重要信息共享。
针对保险业如何防范保险欺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通过下列方法防范:1.充分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注意抵押物是否为法律禁止流通物,是否为根本不能变卖的物品,抵押人是否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2.对保证人的资格进行认真考察。3.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抵押财产要是在此之前没有设置过抵押,抵押的价值没有超过抵押财产自身的价值。
财产保全风险的防范方法如下: 1、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 2、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应当在法定期间内提起诉讼; 3、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