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方如果未按时交纳房租,房屋主人有权在一定条件下收回房子,获赔违约金,向租赁房加收滞纳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2.拖欠租金累计达半个月 3.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5.私自将房屋转租于他人的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2%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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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未到期解除合同的赔偿方式如下: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双方可以通过互相协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来执行。协商不一致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确实因租赁合同没有到期,出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出租人的行为构成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赔偿金额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看有没有在租房合同里约定违约金。如果合同明确约定了一方违约后,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确定金额的违约金,那就按租房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其次,看实际损失大小。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对违约金的约定,那么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对提前解约导致自己利益受损的部分进行赔偿,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损失来确定。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出租人告知因需要卖房而提前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可以提出抗辩。根据法律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使承租人把房屋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也可根据租赁合同继续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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