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集体土地占用补偿协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暂未出台,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征地补偿协议的订立主体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的政府部门,在实践中,前者以村民委员会为典型代表,后者的代表形式是政府统一征地办公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