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法对专利保护有效期规定如下:《专利法[1]》第十一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2]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这一条才是专利法的保护,从其用词上我们看出,其实真正的保护起始日是从授权日起;那么也就是说,真正的保护日期没有十年二十年,而是少于这个时间。终止日期在我们的专利法中也有提及,《专利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在这两种情形出现时专利终止,当然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专利期限到期,专利终止时,保护自然结束,那么我们最后总结一下,专利的保护期限首先是短于专利期限的规定,起始日是专利的授权公告日,终止日取决于专利权人,但最长时间至专利期限终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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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明专利的专利保护期是二十年,自抓案例申请之日起计算。发明专利是受到专利法保护的一种专利。中国专利法规定,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发明创造有三种,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专利权人需要按时缴纳专利年费,如果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未按规定缴纳年费的,其发明专利会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终止。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一起,构成我国专利法所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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