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什么是大类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2023-08-22 07:54:46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22 回复

专业分析: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只有符合侵权损害行为才能请求侵权损害赔偿。 其构成要件有四: 一、损害事实的存在; 二、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 四、侵权行为的违法性。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基于与自己有关的行为、事件或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规定或者特别法上的规定应负责任的侵权行为。

展开更多

针对什么是大类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特殊侵权是一种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以致侵害到他人财产权、人身权,给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的构成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特殊侵权主要包括职务侵权、无行为能力人侵权、动物饲养上的侵权、产品缺陷侵权、建筑物侵权、环境污染侵权等,相关法律在对侵权诉讼过程中的举证责任有特别规定的,应依法从其规定。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针对某些侵权类型,法律对其构成要件及法律效果,予以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这些规定有别于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特殊侵权行为主要包括职务侵权行为,无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