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化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二)居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老旧居住区需要建设的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四)河道、公路、铁路在规定范围内的绿地由河道、公路、铁路管理单位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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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目的: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并重,提高政府利用土地资源进行宏观调控的能力;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维护农产品安全;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效控制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村新增非农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增进土地生态安全;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使用地结构向生活富裕、生产高效、生态文明的方向不断优化,保证怀化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自2012年省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对我市的城市空间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整体环境的打造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现状实施不可避免的与规划存在一定的偏差。为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纠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偏差,保证依法行政、依规许可,亳州市启动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形成《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2018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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