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针对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属于什么刑事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防卫过当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当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防卫过当致人死亡,应当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防卫过当具有两方面的特征: 一、在客观上表现为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并造成了重大损害; 二、防卫行为必须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损害。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