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安机关进行逮捕通知书的法律含义,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逮捕有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而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逮捕的情形,根据刑事诉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的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等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对于批准或者决定逮捕,也要考虑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含义为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批准,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但是逮捕还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