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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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哪种类型的房屋,都要确认几点: 一、产权清晰:拍卖的房屋产权要清晰,过户不会有任何问题; 二、价格合理:如一些房屋的起拍价仅为市场价的七成至八成,超过起拍价就可成交; 三、流程完备:委托拍卖的房屋,拍卖公司首先要对房屋的权属进行严格的审查,然后再同委托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四、预算充足:拍卖是处理一些不良资产的一种手段,必须要一次性付完钱,而且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买卖股权时要注意如下事项: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不得损害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2、转让需合理定价; 3、转让需依法订立书面协议,并约定履行期限,以及变更登记等相关内容; 4、买卖股权时要注意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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