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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方式:一般为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招标、拍卖、公开协调等方式; 承包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 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承包的,填写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姓名、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出嫁、嫁入、升学、参军、考入公务员、出国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 2、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承包地所在的地方土名; 实测面积:测绘公司实测公示确认的面积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块,应记载该农户按其股份计算占有的面积; 四至:承包地块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相邻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4、承包地块示意图 指反映承包地块界址及四至范围的图形。附图可以打印,也可以粘贴。采用粘贴方式的附图,应加盖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骑缝章。
一是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二是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四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五是推进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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