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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份怀孕了,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请问律师彩礼钱我要退还男方吗?

2019-12-13 16:4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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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2-13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婚姻关系实际存续期限超过了两年,请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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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1、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 2、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 3、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女方是否需要返还彩礼需要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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