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信用卡诈骗以什么行为认定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恶意透支构成一定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恶意透支数额在10000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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