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债务应提供什么证据 1、借款协议或借据; 2、借贷关系有担保人的,有关担保的证据; 3、借贷双方交付、收到钱款的凭证; 4、债务人借款用途的证明; 5、债务人应当支付利息的证明; 6、无利息约定,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借款经催告不还,债权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关于到期不还或经催告不还的证据; 7、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关于证明债权凭证真实性及清偿债务的相关证据; 8、付款付息凭证; 9、其他证据。
针对追讨债务应当具备什么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等等。
债务追讨中应提供的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发生变更、取消的证据材料。若提供的是带有伪造、欺骗性质的材料,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