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核查以下内容:(1)医方的主体资格(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科目核定情况;医护人员的执业资格证、执业许可证,是否存在执业类别、执业地点错误等)(2)医疗行为是否不当(医疗行为是否违反诊断治疗护理规范,是否违反法定义务(3)损害后果(4)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等。 二、第一时间复制客观病史资料并封存主、客观病历、残留药品、器械等,收集以下证据:诊疗经过 (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报告单,医药费清单,注射单,外配处方等)、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重点审查医方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 三、赔偿项目:1丧葬费:重庆市社会平均工资×6个月,2死亡赔偿金: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城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农村),3被抚养人生活费4交通费5住宿费6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四、处理途径:1双方协商2尸检、行政处理:卫生局调解,进行尸检、医疗事故鉴定(医方所在地的区或县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初次鉴定或省直辖市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再次鉴定)3诉讼:以人身损害或医疗事故损害立案,递交诉状、病历资料、司法鉴定申请等证据。
针对医疗纠纷调解时要注意什么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纠纷调解注意事项有什么: 1.向卫生局申请处理和向法院起诉这两种方式不能同时进行,如果有这种情况,按照诉讼阻却行政处理的原则,将直接进入诉讼程序。 2.在诉讼过程中,遵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医疗纠纷取证时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 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 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 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等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