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索赔流程: 一、事故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由交警根据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视听资料等证据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当事人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的三天内向作出认定书交警的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三、协商赔偿事宜:根据责任承担情况与对方按照以下情形协商:若受害人死亡的,可以依照死者的身份,死者是否有被扶养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亲属办理后事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若受害人受伤的,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伤者的身份,是否存在被扶养人,是否需要辅助器材,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辅助器材费、住宿费、相应的财产损失等。 四、协商未果的向法院起诉
针对被车撞了,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不来签责任事故书,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勘察、技术分析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分析查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责任后所作的技术性结论。
人被车撞了对方对事故要全责,首先要在交强险内限额1210000范围内的赔偿,超过交通强制保险限额的,在商业三险范围内赔偿。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以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为被告参与诉讼。受害人的伤害赔偿项目包括:后续治疗费用、延误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等。构成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赔偿、被支持人的生活费用、残疾辅助设备费用、精神安慰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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