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的书面记录”就是原始工资发放凭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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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是正确的,原始凭证按其来源可分为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按其填写方式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原始凭证。
工资原始凭证保存15年,具体如下: 1、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分为3、5、10、15、25五个级次; 2、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为15年; 3、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辅助账簿为15年; 4、财务报告类:月、季财务报告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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