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于建行个人住房贷款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另外,关于个税的其他详细内容,比如个税抵扣所需材料、赡养老人如何书写指定或者约定分摊协议等,都可以单独联系我。
在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这一项并不是扣除贷款本金,而是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必须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且是首套住房贷款的,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进行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为20年,每年扣除金额为24000元。若是夫妻双方购房的,只能由一方享受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除此之外,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容,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专项扣除。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