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应享受哪些待遇

2022-11-15 17:25:14
推荐答案

湖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5 回复

专业分析:

三、对于职工因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问题。《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已作出规定,应按此执行。其中第(一)项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这里所指“医疗费”,一般是交通事故结案时凭单据支付的。如果结案后仍需治疗,肇事者(责任方)赔偿的医疗补助费用完后(按医疗单据确认),确属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费,应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 伤残程度鉴定为五级和六级的,《试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的伤残抚恤金由企业支付,而道路交通事故结案后,确属工伤旧伤复发的医疗费问题,要按照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的原则办理,不实行单位和个人分担办法。 四、除道路交通事故外,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例如《试行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所规定的“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的情形,其民事伤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处理问题,也应参照《试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办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展开更多

针对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工伤应享受哪些待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职工因工伤造成残疾的,根据其伤残等级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因工受伤的职工享受的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